子平八字學─滴天髓之戰和暖熱濕寒論

何謂戰?
如丙運庚年,謂之運伐(剋)歲。日主喜庚,要丙降,在得戊(洩)得壬(剋)者吉。(以剋洩忌神之物為吉)。
如日主喜丙,歲不肯降,得戊己和之為妙。(太歲為專神,故以和解為上)
如庚坐寅年,則丙之力量大,歲自不得不降。(勢大則太歲無權)可保無禍。
如庚運丙年,謂之歲伐(剋)運,日主喜庚,得戊己以和丙者吉(通關)。
如日主喜丙,運不肯降,歲又不可制,(運管十年,與命較親)。得戊己洩而助庚亦吉,若庚坐寅午,則丙之力量,大運自不得不降,亦保無患。

何謂衝?
如子運午年,謂之運沖歲,日主喜子,則要助子,又得年干乃制午之神更妙,若午之黨多,或干頭遇丙戊甲者必凶。
如午運子年,謂之歲沖運,日干喜午而子之黨多,干頭又助子,必凶。
日干喜子,而午之黨少,干頭亦不助午,必吉。若午重子輕,則歲不降,亦無咎(其勢已成,歲力不能為禍)。

何謂和?
如乙運庚年,庚運乙年,則和(乙庚化金),日主喜金則吉,日主喜木則不吉。
如子運丑年,丑運子年,則和(子丑合而化土),日主喜土則吉。喜水則不吉。

何謂好?
如庚運辛年,辛運庚年,申運酉年,酉運申年,則好。日主喜陽,則庚與為好,日主喜陰,則辛與酉為好。

體用論
道有體用,不可以一端論也,要在扶之抑之得其宜。
有以日主為體,提綱之食神財官,皆為我用。日主弱,則提綱有物幫身,以制其強神者,亦皆為我用。有以提綱為體,喜神為用者,日主不能用乎提綱矣。提綱財官食神太旺,則取年月時上印比生助為喜神而用之。提綱印比太旺,則取年月時上食傷財官為喜神而用之,此二者,乃體用之正法也。

有以四柱為體,暗神為用者,必四柱俱無可用,方取暗沖暗合之神。
有以四柱為體,化神為用者,四柱有合神,無用神,即以四柱為體,而以化合之神為用。
有以化神為體四柱為用者,蓋化之真者,化神即為體,取四柱中與化神相生相剋者為用。
有以四柱為體歲運為用者,四柱中太過不及,用歲運琢削滋助有之。
有以喜神為體輔喜之神為用者,蓋所喜之神,不能自用,則以為體,而用輔喜之神。

有以格象為體日主為用者,格局氣象,及暗神化神忌神剋神,皆成一個體段,郤是一面氣象,與日主無干,或傷剋日主太過,或幫扶日主寸過,中間要辨體月,又無形跡,只得用日主自引生喜之神,別求一個活路,有用過於體者,如用食神,而財官盡行隱伏,則太發露浮散,有體用角立者,體用皆旺,不分勝負,行運又無輕重上下,則角立之,有體用俱滯者,如木火俱旺,不遇金土,則俱滯之,不可一端定也,然體用之用,與用神之用,有分別,若以體用之用為用神,固不可,舍此別求用神亦不可,只要斟酌體用真確,而取其最要緊者為用神,即二三用神亦得,須抑揚其輕重,母使有餘不足可也。

精神論
人有精神,不可以一偏求也,要在損之益之得其中。
五行大率以金水為精氣,木火為神氣,而土所以實之者也,有神足不見其精,而精自足者,有精足不見其神,而神自足者,有精缺神索而日主孤弱者,有神不足而精有餘者,有精不足而神有餘者,有精神俱缺而氣旺者,有精缺而得神以助之者,有神缺而得精以生之者,有精助精而精反洩者,有神助神而神反斃者,皆無氣以生也,凡此不可以一偏求之,俱要損益其進退,勿使過興不及可也。

衰旺論
能知衰旺之真機,其於立命之奧,思過半矣。
旺則宜洩宜傷,衰則喜幫喜助,子平之理也,然旺中有衰者存,不可損也。衰中有旺者存,不可益也。旺之極者不可損,以損在其中矣,衰之極者不可益,以在其中矣。至於所當損者而損之反凶,所當益者而益之反害,此中真機皆能知之,何難於立命之微奧乎。

中和論
能識中和之正理,而於五行之妙,有全能焉。
中而且和,子平之要法,雖曰有病方為貴,無傷不是奇,然畢竟云:格中如去病,財祿兩相隨,則又中和矣,是必歸於中和,乃為至貴,若身弱而財官旺也,取富貴不必於中也,用神強,亦取富貴不必於和也,偏氣古怪,亦取富貴不必於中且和也,則以天下之財官,止有此數,而天下之人才,最邪巧也。

剛柔論
剛柔不一也, 不可制者,引其性情而已矣。
剛柔相濟,不必言也,若夫剛者濟之以柔,而不得其情,反助其剛矣,譬之武人而得士卒,則成殺伐,如庚辛生於七月,遇丁火而激其威,遇乙木而助其暴,遇己土而成其志,遇癸水而益其銳,不如以柔之剛者濟之可也。壬水是也,蓋壬水有正性,能引通庚之情故也,若以剛者激之,其禍可勝言哉!柔者濟之以剛,而不得其情,反其柔矣,譬之婦人而遇恩威,則成淫賤,如乙木生於八月,遇甲丙壬而喜則舒情,遇戊寅庚而畏則失身,不如以剛之柔者濟之可也,丁火是也,蓋丁火有正性,能定乙木之情故也,若以柔之柔者合之,其弊何所底乎,餘倣此。

順逆論
順逆不齊也,不可逆者,順其氣勢而己矣。
剛柔之道,可順而不可逆也,源遠流長,可順而不可逆也,其勢已成,可順而不可逆也,權在一人,可順而不可逆也,二人同心,可順而不可逆也。

寒暖論
天道有寒暖,發育萬物,人道得之,不可過也。
陰支為寒,陽支為暖,金水為寒,木火為暖,得氣之寒,遇暖而發,得氣之暖,遇寒而成,寒之甚,暖之至,內有一二成象,必無好處,若五行陽遇子月,則一陽後萬物懷胎,陽乘陽位,可東可西,陰逄午月,則一陰後,萬物收藏,陰乘陰位,可南可北。
地道有燥濕,生成品彙,人道得之,不可偏也。
過於濕者,滯而無成,過於燥者,烈而有禍,水有金生,遇寒土而愈濕,火有木生,遇暖土而愈燥,皆偏枯也,木火而成其燥者,言木火傷官要濕也,土水而成其濕者,言金水傷官要燥也,間有火土而宜燥者,用土而後用火,金燥而宜濕者,用金而後用水。

月令論
月令提綱,譬之宅也,人元用事之神,宅之向也,不可以不卜。
令星,乃命之至要,宜氣象得令者吉,喜神得令者吉,故如人之家宅,支藏之人元,如寅中戊土丙火甲木,辨其孰為用事,則可以取格,可以取用,故如宅之向也。(如寅月生人,立春後七日前,皆值戊土用事,八日後十四日前,丙火用事,十五日後,甲木用事,知此則可以取格,可以取用矣)。

生時論
生時歸宿,譬之墓也,人元用事之神,墓之穴也,不可以不辨
子時生人前三刻三分,壬水用事,後四刻七分,癸水用事,其與寅時生人,戊土用事何如? 丙火用事何如? 甲木用事何如? 局中所用之神,與壬水癸水用事何如? 窮其淺深,如墓之定穴,斯可以斷人之禍福,凡同年月日時,而百人各一應者,固當究其時之先後,又當論其山川之異,世德之殊,十有九驗,其不然者,不過此則有官,彼則多子,此則多財,彼則妻美,小異耳,夫山川之異,不惟東酉南北,迴乎不同,即一吧一家,而風聲氣習,不能一律也,世德之殊,不惟富貴貧賤,截然不侔,即同門同戶,而善惡邪正,不盡齊也,學者察此,可以知興替矣。

源流論
何處起根源,流向可方住,機括此中求,知來亦知去。
不必論當令不當令,以取最多旺,可為全局祖者宗為源頭,看此源頭,流到何方,流去之處,若是所喜之神,即在此住了為妙,如:
時 日 月 年
丁 戊 癸 辛
巳 申 巳 酉
以火為源頭,至金水方即住,所以富貴,若再流至木地,則氣洩為亂,如未曾流至去方,中間遇阻,看其阻在何地,阻住何神,可以知其吉凶,如:
時 日 月 年
壬 癸 壬 癸
子 丑 戌 丑
以土為源頭,流至水方,只生得一個身子,而戌中火土之氣,無從引助,所以為僧也。

通隔論
兩意本相通,中間有關隔,此關若通也,到處歡相得。
陰陽之氣,欲和合相生,木土而得火,火金而得土,土水而得金,金木而得水,水火而得木,情本相通,若中間或被間阻,或被刑沖,或被劫占,皆為關隔,如局中及歲運,得引用會合之神,去其間阻,和其刑沖,制其劫占,乃為通關,關通則滿局皆順遂矣,豈不歡相得哉。

清濁論
一清到底有清神,管取平生富貴真,澄濁求清清得去,時來寒谷也生春。
清者,不必一氣成局之謂也,如正官之格,身旺有財,身弱有印,並無傷官七煞,縱有比肩,食神,財煞,印綬,雜之,皆循序得所,有安頓,或作閒神,不來破局,
乃為之清,又要有精神,有氣勢,不枯不弱方佳,濁非五行並出之謂也;如正官格,身弱煞食雜之,不能傷我之官,反與官星不和,印綬雜之,不能扶我之身,反與財星相伐,俱為濁局,或得一神有力,或行運得所,掃其濁氣,皆為澄濁求清,亦富貴之命。
滿盤濁氣令人苦,一局清枯也苦人,半濁半清無去取,多成多敗度晨昏。
柱中尋他清氣不出,行運又不能去其濁氣,必是貧賤,若清而枯,弱而無氣,行運又不遇生地,亦清苦之人,至於濁氣又難去,清氣又不真,行運又不遇清氣,又不脫濁氣,此則成敗不一。

真假論
令上尋真聚得真,假神休要亂真神,真神得用平生貴,用假終為碌碌人。
如木火透者,生寅月聚得真,不要金水亂之,則真神得用,不為忌神所害,必然發貴,如金水猖狂,而用金水,是金水不得令,徒與木火不和,乃為碌碌平庸人矣。
真假參差難辨論,不明不暗受邅迍,提綱不與真神照,暗處尋真也有真。
命之真者得令,假神得局而黨多,或假神得令,真神得局而黨多,不見真假之跡,或真假皆得令得助,不能辨其勝負,雖無大禍,一生屯否而少安樂,寅月生人,不透木火而透金水為用神,是為提綱不照也,得巳丑暗邀,戊巳轉生,酉沖卯,乙庚暗化,氣轉西方,亦為有真,亦或發福,以上特舉一端耳,其會局合神,從化,用神,精神,形象,才德邪正。緩急,生死,進退之例,莫不有其真假,最宜詳辨。

隱顯論
吉神太露,起爭奪之風,凶物深藏,成養虎之患。
局中所喜之神,透於天干,歲運傷之,局中所忌之神,伏於地支,歲運扶之,皆為禍患,故暗用吉神則吉,如明露忌神,制化得所者亦吉。

眾寡論
抑強扶弱者常理,用強舍弱者元機。
強眾而敵寡者,勢在去其寡,強寡而敵眾者,勢在成乎眾,強寡而敵眾者,喜強而助強者吉,強眾而敵寡者,惡敵而敵眾者滯也。

奮鬱論
局中顯奮發之機者,神舒意暢,局內多沉埋之氣者,心鬱志灰。
陽明用事,用神得力,天地交泰,神顯精通,大都奮發,陰晦用事,情多私戀,主弱臣強,神暗精洩,大抵困鬱。純陽之勢,身旺而財官旺者必發,純陰之局,身弱而官煞多者必困。

恩怨論
兩意情通中有媒,雖然遙立意尋追,有情郤被人離間,怨起中間死者灰。
喜神合神,兩情相通,又引用神生化,如有媒矣,雖遠隔分立,其情自相和好,有恩而無怨,若忌神離間,求合不得,或至相害,則恩反成怨矣!
至於可憎之神,遠之為妙,可愛之神,近之尤切,又有一般邂逅相逄者,得之不勝其樂,私情牽合者,去之亦足為喜。

順反論
一出門來要見兒,見兒成氣轉相楣,從兒不論身強弱,只要吾兒又遇兒。
此與成象從象傷官不同,只取我生者為兒,如木遇火成象,不論日主強弱,但看火能生土,又成生育之勢,是為順用,必然富貴。
君賴臣生理最微,兒能生母洩天機,母慈滅子關頭異,夫健何為又怕妻。
日干,君也,所剋者,臣也。皆君賴臣生也。
水泛木浮,土止水則生木。
木旺火晦,金伐木則生火。
火炎土焦,水剋火則生土。
土重埋金,木剋土則生金。
金旺水濁,火剋金則生水。
日干,母也,所生者,子也。皆兒生母也。
木被金削,火剋金則生木。
火遭水滅,土剋水則生火。
土遇木傷,金剋木則生土。
金逄火鎔,水剋火則生金。
水因土塞,木剋土則生水。
木,母也,火,子也。
木太旺,反使火熾而熄,是為母慈滅子。
木,夫也,土,妻也,木雖旺,土生金而剋木,是為夫健怕妻,此皆反取,餘如之,其有水逄烈火而生土,火逄寒金而生水,水生金者,潤土之燥,火生木者,解水之 涷,火焚木而水竭,土滲水而木枯,亦皆反局也

詳全文

歡迎留言